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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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工信局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索引号 014319573/2023-00240 分类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机关事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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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信局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2年,在省节能监察中心指导下,宿迁市节能监察中心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统筹专项监察和日常监察,紧盯问题整改,累计完成107户企业(项目)现场监察检查,有力助推了绿色发展。

一、深入开展专项监察。

一是开展“两高”项目专项监察。对10个“两高”技改存量项目开展监察,重点检查是否有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情况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开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监察。对2021年节能监察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的20户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节能监察,以检查促整改。20户企业中除1户因可能关停、4户企业未落实节能审查制度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尚未反馈处理结果外,其余企业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专项监察。联合省节能监察中心对7户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和7个年设计能耗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监察,发现一批未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等典型问题。四是受省节能监察中心委托开展监察。对在去年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中被发现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1户企业开展复查,对2户铁合金企业、1户数据中心开展专项监察。

二、持续做好日常监察。

一是联合执法降低企业成本。会同市发改委对6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开展检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对5户、8户工业企业开展检查,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5户公共机构开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年以联合执法方式对38户企业(项目)开展检查,占全部监察检查企业数的35.5%。二是引入外部专家开展双随机检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确定专业机构,由其派出专家协助我中心完成对32户企业(项目)检查,对发现问题以市工信局名义进行交办。三是开展节能服务机构监察。对2户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其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能源审计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促进其规范服务。

三、强化监察结果运用。

一是推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对存在问题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落实节能审查制度的企业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单位处理。全年累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份,移送问题线索10个(含2021年转接问题线索5个)。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节能检查过程中,对今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且整改限期已届满的7户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三是健全监察信用互动机制。出台《宿迁市加大信用信息在节能监察领域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的节能监察中,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用能单位确定不同的抽查比例、抽查概率,实施差异化监管。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当年用能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健全用能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节能监察结果双向反馈机制,既保证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抓住省节能监察中心来宿开展年度全社会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机会开展联合执法,通过现场实战提升我中心执法能力。在宿豫区、宿城区执法期间,注意对监察战线新人的传帮带,促进快速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市县区监察条线人员参加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第二期线上培训。二是完善节能监察工作制度。出台《宿迁市节能监察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节能监察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监察行为。提请市工信局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台《宿迁市节能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文件,建立节能监察与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三是规范节能监察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常监察全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节能监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一清单”并定期更新,节能监察情况录入平台。节能监察结果按月在市工信局网站公示公开。严格落实廉洁执法要求,录制《啥叫节能》廉洁文化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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