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73/2023-0023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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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决定对全市工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1-125

二、督查内容

(一)机制建设情况。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方面制度、办法、工作规程等情况。

(二)要点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情况,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汇集和属性认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编制等情况。

(三)条例落实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畴。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及时性、规范性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和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机制,执行开设、变更等流程环节,推进功能建设,严格发稿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稿人、发布人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1、自查自纠。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完善。

2、网上抽查。市局办公室安排人员采取网上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是全市高质量考核重要指标,是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做好自查和迎检等工作,确保本次政务公开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细化推进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尽快研究部署,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逐条梳理落实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抓紧推进,确保如期取得实效。

宿迁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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