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73/2021-00152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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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宿迁市工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630

宿迁市工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执行各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不断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贡献工信力量。

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立足规划实施公开。主动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立足执法做好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规范信息公示内容标准、格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归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
  
立足财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各项扶持资金,包括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
(四)突出疫情防控加强公开。依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安排,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疫情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政策解读回应质效
(一)深化重要政策解读发布。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及时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的解读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不断提高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优化解读方式方法。注重运用新闻发布会、数字新媒体、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综合利用好依申请公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搜集发现社会热点问题,将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政务公开制度平台建设
(一)细化信息公开制度。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完善审核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三级审核,明确发布审核责任。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宿迁政府法制网公布的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局网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10月底前形成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公开、动态更新。其它政策文件同时梳理和集中公开。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局各处室、县区局和局属单位统筹协调,主动开展工作、细化落实具体措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和有序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要坚决落实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局办公室严格督查跟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周工作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全局政务公开推进、检查和考核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全局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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