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73/2024-0000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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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宿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发布《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30,传真:0527-843385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宿迁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推进,聚焦企业需求,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以公开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推进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有关情况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全年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28条;通过信用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条。充分利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信息稿件,其中网站发布信息2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更新《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市工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共收到公民个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予以公开2条,部分公开1条,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局官方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紧紧围绕产业链培育、智改数转、千亿产业攻坚和节能监察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45条。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有效。同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报纸、电视、速新闻、新闻发布会、政民互动栏目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通过送政策进企业、面对面解读培训微信推送、邮寄等方式,确保企业从多种渠道了解最新政策。

5、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状,定期督查并在全局通报督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公开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积极整改,逐条完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针对性不,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众互动不丰富等问题,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审查制度,提升公开质效。二是丰富公众互动。完善公开形式,积极作为,加强与民互动,积极探索多种互动形式,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深化全过程信息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群众意见征求等信息公开,围绕企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宿迁市工信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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