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73/2023-0002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机关事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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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宿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发布《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1,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30传真:0527-843385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推进聚焦企业需求,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以公开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推进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有关情况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全年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27条;通过信用双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0条。充分利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信息稿件,其中网站发布信息39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更新《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市工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全年共收到公民个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我局掌握的信息,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局官方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新开设信息化建设和产业链培育两个专栏专题,紧紧围绕智改数转、企业疫情防控和节能监察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29条。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有效。同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报纸、电视、速新闻、新闻发布会、政民互动栏目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同时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公开,通过送政策进企业、面对面解读培训、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方式,确保企业从多种渠道了解最新政策。

5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状,局办公室定期督查并在全局通报督查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公开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评,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积极整改,逐条完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工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公开意识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仍不足,公开意识不强,存在应付心理。局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审查制度,提升公开质效。二是公众互动需丰富。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较多,互动较少,调动公众参与度不高。下一步将完善公开形式,积极作为,加强与民互动,积极探索听证座谈等形式,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全过程信息公开需深化。围绕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群众意见征求等信息公开,在后续进展跟踪等方面公开不充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企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市工信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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