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73/2018-00048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公开日期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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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市政府办公室有关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经信网(http://jm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38530,电子邮箱:sqjxw2016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经信委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省、市文件要求,围绕社会和群众的需求,结合部门职能,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先后公开了我委印发的各类文件信息,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经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2017年,我委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认真梳理出了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清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舆情收集与回应机制》、《工作责任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信息公开,落实委办公室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分值比重占7%。同时,由委办公室对各处室(单位)每月进行督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所公开的信息均经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对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安全性进行全面审核,本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宿迁经信网、宣传活动等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向全社会积极宣传、解读、回应政策措施。我委领导班子走进“政行风热线”详细解答了人民群众、广大企业在工业经济政策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听取和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系网络申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按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我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等事项均不收费。

(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26份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其中主办14份,协办12份,在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经面商,代表委员对我委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21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市经信委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市经信委牵头落实的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围绕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7年度工业政策出台后,我委由领导带队分别赴各县(区)宣传,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向企业家发送短信、赠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宣传政策、公开信息。积极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打包成“惠企政策包”送到企业手中,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新的优惠政策。现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为企业提建议、解难题,先后走访企业98家,发放“惠企政策包”1000多个。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公开宣传力度。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国工业报》、《中国工业网》等媒体采用。

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了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全年上传委网站各类信息1350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40条,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省经信委网站等媒体发送信息300余条。充分利用多种内部刊物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编印《宿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月报》,及时、准确地通报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最新情况和市经信委的重要活动。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全委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进行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进,注重成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结果、数据和成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三是增强主动,靠前服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服务的有效手段,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公开目录,完善工作规程,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变原来的被动解答为主动发布,变原来的事后解释为事前宣传,使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三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8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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