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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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73/2021-00029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1-04-29
文号 宿工信发〔2021〕4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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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工信发〔202140

关于印发《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429


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和任务分工,为进一步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完成市工信局2021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优化、企业服务提升产业培育发展等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工,全面推进落实重点改革事项,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年度考核在全市市直部门前列。

(二)具体目标

1、行政审批改革新突破。按要求做好政务云服务一张网维护和运行,及时做好实施清单维护,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覆盖率和办事指南完整率常态保持100%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权力事项的落地实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标准化认领率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率达100%;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即办件、不见面办理、一件事审管衔接及“放管服”创新做法达全省最优。

2、政务服务优化新成效。主动靠前,全面对接,切实做好或配合市各相关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双随机一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知识产权运用评价等工作;促进包容普惠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成政务服务热线12345涉及我局咨询和服务事项的回复、办理。

3、企业帮办服务新提升。完成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的建设,建立常态化运营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宣传,摸清企业困难,抓好协调处理,常态化做好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打造宿迁速办宿迁帮办品牌;探索企业全生命周期帮办服务新机制,推进落实政企沟通新机制,切实提升涉企帮办服务水平。

4、产业培育发展新成果。创新产业培育新机制,组织实施“四项机制、六个行动”,积极培育“6+3+X”产业体系,统筹推进20条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全年推进目标。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5321”工程,组织实施“规模发展、技术改造、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平台支撑”五大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工业经济发展规模和效益双提升,努力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落实重点任务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按照全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统一布置,结合我局业务职责,持续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大放权力度、建立赋权评估机制、完善功能区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整治变相审批、规范备案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涉及工信部门的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我局已经赋权各县区、省级开发区的事项的跟踪服务,按要求进行效果评估,确保各县区和省级开发区接得住、接得好。编制公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严禁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备案管理,严禁变相审批,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处罚事项的规范化实施。组织市工信局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受理、进中心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2、优化法人“一件事”流程。配合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在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一件事”方面,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中介服务超市优选节能报告编制服务商,加强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的监管。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落细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根据监管职责任和监管事项清单,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宿工信投创〔202059号),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指导县区按照法定权限、规定程序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越权审批项目,严禁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季开展项目审批“回头看”,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核查工作。 按照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的布置,配合开展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的排查,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市市场监管局布置,创新节能监察工作监督管理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市工信局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对随机抽查事项范围、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部门覆盖率及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执法监管信息在市场监管平台和工信局网站公开。

5、打造“宿迁速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以“便利化、智慧化、标准化、人性化、社会化、共享化”等为目标,加快“宿迁速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创建,推进宿迁“即办、代办、智办、联办、督办、能办”政务服务领域集成改革,促进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套清单、一组案例、一批标准、一套机制”的“四个一”品牌元素。按照集成服务的思路,推动企业服务云平台招标、建设,尽快上线运行,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平台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探索建立企业诉求闭环服务,提升为企服务水平。

6、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制度。按照全市“宿迁帮办”“宿迁代办”“宿迁无费”事项清单梳理、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建设、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的帮办代办服务等要求, 完善企业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推动云平台尽快上线运行,制订实施平台运行工作制度,为企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基于平台,完善政企沟通新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畅通企业问题诉求反馈渠道,采取部门即办、分发交办、领导批办、专题会办等形式,分类推进解决,全力助企发展。指定专人派驻服务大厅,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中介服务超市优选节能报告编制服务商,加强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的监管,除中介服务事项外一律无费。

7、创新企业精准集成服务。整合现有的线下企服中心、帮办代办中心力量和线上服务网站,分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共同牵头,整合宿迁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增加人员力量,推动企业服务云平台招标、建设,尽快上线运行,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根据“企业画像”推送政策,努力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提供优质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8、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推进“绿岛”建设试点,为中小企业配套建设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绿岛”建设试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和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布局建设胶黏剂绿岛,根据实际确定产胶品种,明确生产标准要求,年底前建成投产,基本实现胶黏剂市内供应。

9、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挂钩联系机制,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市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二是常态化征集问题,按照双月会办机制,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重点企业解难帮扶工作会办会;三是每季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给企业家一封信等形式公开征集企业问题诉求,梳理汇总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四是推动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每季度对市各部门和单位联系服务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解决情况进行通报;是研究出台《全市优秀宿迁帮办单位和个人评定办法》,每年牵头组织评选优秀宿迁帮办单位、个人各20个。

10、推进12345热线系统集成化改革。按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的布置,切实做好12345热线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涉及我局服务内容,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确和充实“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政策专员,梳理编印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服务知识手册,做好热线问题的答复工作。

11深入做好企业法律服务。配合牵头单位市法院,做好企业破产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落实按月调度。建立破产重组项目库,每季度动态更新一次。对入库项目实行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切实加快项目推进步伐。二是突出项目服务。强化兼并重组项目信息发布,拓宽发布渠道,提高兼并重组信息知晓率,积极为破产企业招募重整投资人,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国内知名企业、大企业(集团)开展兼并重组。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柔性引进兼并重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提高项目洽谈成功率。三是强化组织推进。组织召开兼并重组项目现场推进会,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现场观摩典型企业,营造良好环境。

12、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按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布置,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载体培育,指导企业做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做好推广应用。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申报和运用评价,确保完成2021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件数、商标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件数、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件数、商标权转让合同备案件数、专利质押融资件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质押融资件数、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工作目标。

13、推进包容普惠创新。 一是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培育库,组织技术中心知识培训班,帮助和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确保全年新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个(其中:省级10个以上),争取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上有突破。二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载体建设。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一批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举办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工信部、省工信厅关于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部署,进一步创新大赛的组织方式,多渠道挖掘一批创业创新优秀人才和优秀项目,举办2021“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宿迁区域赛,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14、加大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按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迁银保监分局的统一布置,建立上市企业储备库,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梯队培育,不断壮大上市后备资源,重点推动华绿生物、益客食品等企业实现A股上市。引导企业规范运作,二季度、四季度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开展2次拟挂牌上市企业上市实务及直接融资培训会,做好资本市场业务知识、上市实务操作等各类培训辅导。

15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按照“对新建小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的要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工作,配合市财政出台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细则,组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申报并按要求兑现奖补资金,鼓励企业全年建设充电桩100

16、深入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的最新要求,瞄准入围全市“十大改革案例”、“十大创新成果”的目标,开展“改革创新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在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推进、企业服务云平台、政企沟通新机制、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业绿色转型发展,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成果。

三、强化工作推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强化组织领导和定期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负责各项具体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汇报联络。各相关处室按照分工,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做好相关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今年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对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建设指标排名在全省列,以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看家宝,使宿迁成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热土。每位领导、每个处室、每位同志,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对于已经安排我局的分工,以及后续将要安排我局的任务,要主动认领、积极行动、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同时,要按照市领导关于“宿迁能办”指示精神(即“外地能办的,我市也要能做到;外地暂时不能办的,我们也要尝试做到”),结合各条线业务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周边发达地区新做法、新举措,吸收借鉴再创新,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争取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3、加强工作推动。局领导班子定期会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原则上每月集中研究会办一次。局各分管领导要带领相关处室,专题研究,做好落实。各牵头处室(责任处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单位做好对接,做好方案细化和工作落实,各配合处室要按分工做好工作、按月向牵头处室反馈情况。牵头处室要按月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经分管局长审阅后,交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4、强化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的考核,列入对各市直部门的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对各处室完成情况我局也纳入了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及个人进行问责,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表: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工表(市下达任务)市工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工表(市下达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

市分工具体内容

我局工作计划

牵头(责任)

处室

配合处室

1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持续加大放权力度,建立赋权评估机制,完善功能区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整治变相审批,规范备案管理。(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放管服”协调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各县区、市各功能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全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统一布置,认真做好涉及工信部门的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我局已经赋权各县区、省级开发区的事项的跟踪服务,按要求进行效果评估,确保各县区和省级开发区接得住、接得好。编制公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严禁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备案管理,严禁变相审批,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处罚事项的规范化实施。组织市工信局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线上受理、进中心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中小企业处、信息化发展处、无线电管理处等相关处室

政务服务

1、“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认领率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率达100%;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即办件、不见面办理、一件事审管衔接及“放管服”创新做法达全省最优。2、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在线办理率达99.5%以上;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网上服务全面对接并高效运行;“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及系统建设达全省最优。3、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窗办”。(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省评指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主要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

2

优化法人“一件事”流程

配合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在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一件事”方面,规范和优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节能报告中介服务。(任务来源:《关于优化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流程的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涉及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中介服务超市优选节能报告编制服务商,加强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的监管。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3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落细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根据监管职责任和监管事项清单,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

1、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宿工信投创〔2020〕59号),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指导县区按照法定权限、规定程序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越权审批项目,严禁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季开展项目审批“回头看”,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核查工作。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2、配合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清理整顿。

按照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的布置,配合开展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的排查,进行清理整顿,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4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效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和市市场监管局布置,创新节能监察工作监督管理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市工信局节能监察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对随机抽查事项范围、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部门覆盖率及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执法监管信息在市场监管平台和工信局网站公开。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市场监管(节能监察“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及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执法监管信息公开率:95%及以上。(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省评指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主要配合部门为市工信局等单位)

5

打造“宿迁速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

以“便利化、智慧化、标准化、人性化、社会化、共享化”等为目标,加快“宿迁速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创建,推进宿迁“即办、代办、智办、联办、督办、能办”政务服务领域集成改革,促进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套清单、一组案例、一批标准、一套机制”的“四个一”品牌元素。(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放管服”协调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按照集成服务的思路,推动企业服务云平台招标、建设,尽快上线运行,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平台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探索建立企业诉求闭环服务,提升为企服务水平。

中小企业处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6

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制度

结合实际,梳理公布“宿迁帮办”“宿迁代办”“宿迁无费”事项清单,以投资建设、招商引资、审批服务等相关队伍为基础,建立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的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服务。入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部门要指定专门的帮办代办人员,参与综合大厅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企业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推动云平台尽快上线运行,制订实施平台运行工作制度,为企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基于平台,完善政企沟通新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畅通企业问题诉求反馈渠道,采取部门即办、分发交办、领导批办、专题会办等形式,分类推进解决,全力助企发展。

指定专人派驻服务大厅,引导工业企业使用中介服务超市优选节能报告编制服务商,加强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的监管,除中介服务事项外一律无费。

中小企业处

运行监测协调处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7

创新企业精准集成服务

整合现有的线下企服中心、帮办代办中心力量和线上服务网站,分期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完善政策发布、解读、推送、兑现和咨询建议投诉模块功能,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推进纾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确保直达基层、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决不能让不合理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新政策,更加精准地完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打好政策“组合拳”,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行惠企服务“一网通”工程,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督促执收单位和各地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免征、大型企业减征、困难企业缓交社会保险费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阶段性延续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可缓尽缓。(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市人行、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整合宿迁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增加人员力量,推动企业服务云平台招标、建设,尽快上线运行,提供智能政策服务、企业诉求反馈、产品供需对接、中介服务超市等服务功能,根据“企业画像”推送政策,努力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提供优质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中小企业处

综合规划处

运行监测协调处

8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妥善处理涉及平台企业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等违法行为。推进“绿岛”建设试点,为中小企业配套建设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施“金环”对话机制,推行绿色信贷,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绿岛”建设试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和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布局建设胶黏剂绿岛,根据实际确定产胶品种,明确生产标准要求,年底前建成投产,基本实现胶黏剂市内供应。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9

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

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深化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对锐意改革的地区和单位表扬激励,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尽快复制推广。建立健全企业诉求汇总分析制度和政策评估制度,问需于企,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一是完善领导挂钩联系机制,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市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二是常态化征集问题,按照“双月”会办机制,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重点企业解难帮扶工作会办会;三是每季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给企业家一封信等形式公开征集企业问题诉求,梳理汇总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四是推动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每季度对市各部门和单位联系服务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解决情况进行通报;五是研究出台《全市优秀“宿迁帮办”单位和个人评定办法》,每年牵头组织评选优秀“宿迁帮办”单位、个人各20个。

运行监测协调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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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12345热线系统集成化改革

围绕打得通、办得好、用得上,服务群众有质量、有获得感、有幸福感的原则,加大热线整合,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同时加强诉后办理,在满意率和问题实际解决率上持续发力,使12345服务更全、功能更强、覆盖更广、效率更快、满意度更高,全面提升12345服务质量,全力当好解决企业群众诉求“总客服”。借鉴“一企来”专线集成式企业诉求“一号响应”机制,以12345热线工作平台为基础,持续加强平台建设,不断推动平台功能扩容,建设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数据应用共享等功能于一体,集指挥调度、考核管理、效能监督、社会评价等手段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推动热线分散型服务转向集成型服务。(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切实做好12345热线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涉及我局服务内容,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确和充实“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政策专员,梳理编印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服务知识手册,做好热线问题的答复工作。

办公室

局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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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破产

破产案件受理审理指数(2021年对标目标:全市新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数不少于300件;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与受理比率达100%;一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审结率不低于75%),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指数(2021年对标目标:高效发挥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典型案例不少于3件)。(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省评指标;责任单位:市法院牵头,主要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行、市税务局、市档案馆、宿迁银保监分局、宿迁海关

一是落实按月调度。建立破产重组项目库,每季度动态更新一次。对入库项目实行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切实加快项目推进步伐。二是突出项目服务。强化兼并重组项目信息发布,拓宽发布渠道,提高兼并重组信息知晓率,积极为破产企业招募重整投资人,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国内知名企业、大企业(集团)开展兼并重组。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柔性引进兼并重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提高项目洽谈成功率。三是强化组织推进。组织召开兼并重组项目现场推进会,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现场观摩典型企业,营造良好环境。

综合规划处

推进执行合同“立审执”提速增效

畅通立案通道,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提供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推行诉前调解,推出智能繁简分案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一审民商案件实行简案速裁。解决执行难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等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单位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处置涉案财产。深化司法信息公开,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全面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定期公布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案号和理由等措施,推进法官落实裁判文书公开。(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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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500件;每万企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9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备案率80%以上),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专利转让、许可件数超2000件,争取全省前列;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0件,质押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省评指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主要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载体培育,指导企业做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做好推广应用。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申报和运用评价,确保完成2021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件数、商标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件数、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件数、商标权转让合同备案件数、专利质押融资件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质押融资件数、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工作目标。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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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普惠创新

创新创业活跃度(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省级研究机构较去年均实现增长)(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国评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主要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一是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培育库,组织技术中心知识培训班,帮助和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确保全年新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个(其中:省级10个以上),争取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上有突破。二是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载体建设。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一批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举办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工信部、省工信厅关于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部署,进一步创新大赛的组织方式,多渠道挖掘一批创业创新优秀人才和优秀项目,举办2021“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宿迁区域赛,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

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

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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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建立金融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和金融保障联系挂钩制度,每季度开展银企对接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推动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高效运行,做大线上普惠金融业务规模,提升融资审批效率,年末平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平台融资响应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帮助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全年企业直接融资不低于260亿元。深化“宿易贷”服务模式应用,开发“宿易贷"平台移动客户端,打造智能便捷服务流程,实现信贷申请、授信、审批、放贷一站式办理,实现企业“无感授信”。(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迁银保监分局牵头,主要配合部门: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建立上市企业储备库,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梯队培育,不断壮大上市后备资源,重点推动华绿生物、益客食品等企业实现A股上市。引导企业规范运作,二季度、四季度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开展2次拟挂牌上市企业上市实务及直接融资培训会,做好资本市场业务知识、上市实务操作等各类培训辅导。

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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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

对新建小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3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同时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车位)。新建小区充电设施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新建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通过意见征求等部门联合审查方式对新建小区所有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位置等内容进行审查,并纳入新建居住区验收范围;对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在参照新建小标准配建充电设施以外,还应充分考虑电梯、消防、安防等负荷需求,保障老旧小区居民不断提升的用电需求。(任务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营造全省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宿政传发〔2021〕9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市财政出台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细则,组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申报并按要求兑现奖补资金,鼓励企业全年建设充电桩100个

综合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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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1、互联网+招标采购。实现招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在线上传、在线评标评审和不见面开标;网上公布监督职责和依据、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监督程序和时限。2、投标和履约担保。面向市场主体的交易规则一致,不得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得无依据或强制服务收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占项目投标总价的比例符合规定;投标保证金缴纳允许保函、保险、担保等多种形式;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符合规定。3、外地企业中标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不得设置排除外地企业参加投标或其他歧视性条款;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30%,合格率不少于95%。4、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以及电子监管平台公布投诉电话、联系人、投诉时限、要件和处理流程等;行业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投诉处理档案要齐全、及时归档和规范管理。

(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省评指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主要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说明: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市发改委)征求意见时,我局书面反馈并当面沟通:建议主要配合部门删除“市工信局”。省工信厅下属单位省招标中心的业务仅限省级单位的招标业务,市级工信部门没有这个职权。正式文件仍然套用省里工作要点,没有进行修改。拟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好与牵头部门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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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招标投标便利度

简化入场登记流程,缩减入场登记材料,实行招标登记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招标人自主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压缩办事时限,公告发布、预约场地、评标专家抽取、中标候选人公示及流标公示发布等事项均由招标人自行网上办理。取消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备案、合同备案事前审查,实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快联通不同交易平台数据信息,持续推进与省外地市的数字证书(CA)衔接,推动实现投标人凭借一把“钥匙”参与不同交易平台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电子开评标全覆盖,鼓励招标人免费提供招标文件,通过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推进中标通知书、异议、投诉电子签章,推进中标合同网签,推进CA证书延期网上不见面办理,进一步压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和投标工具使用费,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创新监管模式,畅通异议投诉渠道,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任务来源:《宿迁市2021年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同上)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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