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9月份“党员活动日”各项工作的方案
- 发布日期:
2023-10-0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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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局各党支部开展9月“党员活动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22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二、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主要内容
1. 学习《市工信局党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学习。
2. 学习关于转发《中共江苏省纪委机关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宿教办发〔2023〕5号)。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四类消极现象进行自查,填写《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检视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9月22日下班前报组织人事处。
3. 请各党支部书记围绕主题教育谈认识、谈体会。
4. 通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四、有关要求
1. 根据《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请各党支部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9月25日上午下班前报组织人事处),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确保全面覆盖、全员参与。非中共党员列席处室党员所在党支部学习。
2. 在组织活动前,请各党支部支委会围绕以上内容及相关事项(包括工信业务工作)进行会议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3. 请各党支部按时开展活动,安排专人记好活动记录、做好活动台账,在“党员E家”系统做好支委会研究和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创建工作,做好“党员E家”系统支部和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专栏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不失分。
市工信局机关党委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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