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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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组织本地企业开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五星级上云的企业,原则上从宿迁市信息化领域重点企业培育库中择优推荐。不在培育库中的企业,请根据2022年建库通知要求和申报表模板,于2月20日前补充推荐入库。今年有意申报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项目的未入库企业一并补充入库。
二、对于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四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三星级,申报五星级的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不得跨级申报,已获评星级的不须重复申报同一及以下星级。请各地对照2022年省星级上云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各家云服务商进行专题研究,对未通过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同时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20%的比例,对推荐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类别应做到所有星级全覆盖。
三、对于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因认定数量较少且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请各地进行认真摸排,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月2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进行初审。
四、相关项目正式申报均采用线上形式,省平台和标杆工厂类申报应于2月28日前完成,星级上云企业类申报应于3月20日前完成。请各地分别于3月10日、3月26日前完成省平台和标杆工厂类、星级上云企业类线上审核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报告(含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同步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处。电话:84338716;地址: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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