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化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2-09
  • 来源:
  • 访问量:1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2〕46号)要求现启动2022年首批省星级上云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宿迁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和内容。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交易分析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三)申报要求。企业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228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28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

申报时间

2022228—2022331

申报平台

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苏工服平台,www.dxplat.com)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其他事项

1. 请各县区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

2. 各县区工信局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并于41日下午下班前将初审合格的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5)盖章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处联系人用明玉电话:84338716,邮箱:sqxxhtj@163.com

3. 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范围覆盖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申报企业

4. 省工信厅将组织对2021年评定的省星级上云企业进行抽查。

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2.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3.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

4.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

5.2022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申报企业汇总表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