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充电设施验收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1-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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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就宿迁市2024年新建充电桩验收工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国家认可CNAS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验收内容
充电场站建设相关文件资料验收、企业运营管理平台有效性验收、充电站及充电站布局现场验收、供电系统现场验收、充电设施现场检测。
二、验收原则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工信规〔2022〕2号)要求,对我市市区部分2024年新建充电设施开展验收。需验收的新建充电桩共772个,其中直流桩546个、交流桩226个,涉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5户、场站149个。
三、工作依据
(一)《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2号);
(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附件2);
(三) 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四) 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五) GB/T18487.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
(六) 《NB/T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七) NB/T33008.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八) GB/T 3465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部分:供电设备》;
(九) GB/T 3465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十) GB/T 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四、时间安排
新建充电设施验收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2月,预计验收时间约10天。
五、工作成果
工作完成后形成2024年新建充电桩验收报告。
六、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CNAS资质。
七、评价办法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8万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创新处组织人员统一启封,并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按照评分标准组织评分。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应包含营业执照、检验检测资质、报价单、工作业绩,以及综合评分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2、接收地点:宿迁市太湖路181号503室,联系人:刘丰宇,联系电话:84338545。
2024年11月27日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充电设施验收及安全隐患抽查委托服务遴选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分值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报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供应商实际报价)×20。 |
实施方案(分值3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任务的理解,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实际、思路是否清晰合理,可操作性。本项最高得30分。 对本项目任务理解清晰,实施方案设计全面、符合实际、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对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对策的分析清晰准确得15-30分。 对本项目任务理解欠缺,实施方案设计不够全面、不切合实际、思路不够清晰合理,可操作性较弱,对重点、难点的把握欠缺,对策的分析欠缺得0-15分。 |
供应商业绩(分值30分) |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充电设施验收、现场检测、安全隐患检查等服务事项,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30分。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可包括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等。 |
人员、工期安排计划及控制措施(分值20分) |
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足够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及相关的控制措施内容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0分。 安排人员数量、项目进度合理及相关的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可靠、详细得10-20分。 安排项目进度不合理及相关的控制措施内容不完整或欠缺较大得0-10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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