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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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宿城区工信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财政局,市直各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4〕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五)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申报主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配合工信部门按要求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市直企业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直接申报。
(二)实行网上申报审核。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时间。网上申报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过时不再受理申报。各区工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3.12.8/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市工信局、财政局各1份),并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各区申报项目网上审核推荐、书面汇总上报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市级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区工信部门要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认真排查摸底,加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区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严格把关,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市工信局会同区工信部门按要求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填写《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同时填写《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确认表》并提交1份至市工信局综合处存档。
(三)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工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到申报企业现场核查申报项目建设情况,核对申报项目的相关台帐、发票等资料,如发现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四)强化信用管理。开展信用核查,对近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申报主体取消其申报资格。在申报审核及后续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违背信用承诺等行为的,记录失信行为并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五)做好绩效评价。各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8433854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4363093。
附件:《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4〕102号)
(附件可在宿迁工信网通知公告栏或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4/3/22/art_6278_11198924.html)下载)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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