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 014319573/2020-00073 分类 内设机构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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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扶贫、结对共建、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组织申报、评审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三)综合规划处。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督有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牵头推进千百亿级产业培育工作;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协调推进全市汽车产业发展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推广行业先进典型经验;负责全工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牵头实施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负责网络信息公开发布,承办政务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四)运行监测协调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五)投资与技术创新处(行政审批处)。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动产融合作。负责通用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据规定承担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核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和识别码核发等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负责推动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承担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相关工作。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具体工作。

(七)中小企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承担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专卖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承担宿迁中国酒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负责承接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招商引资;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八)信息化发展处。负责智慧宿迁建设推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订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促进企业贯彻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并实施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县区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全市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订电子信息、物联网、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制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研究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九)无线电管理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宿迁市无线电管理处)。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市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含呼号)、征收频率占用费;负责本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管和业余无线电管理;负责本市无线电安全和重大活动保障;负责本市无线电监督检查、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领导本市无线电监测站开展业务;完成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任务,协调处理本市无线电管理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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